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教育厅(局)国际处,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铭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外教来华作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与中国师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自2011年起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三届“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系列活动,受到广大学校师生、外教的欢迎与喜爱。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的指导下,在全国各地外专局、教育厅(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的支持下,三届大赛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并于第二、三届大赛活动颁奖典礼期间举办了两次“国际化人才之路”论坛,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好评。
今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外国专家座谈会上强调:“文明交流互鉴,首先是人的交流互鉴。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有利于我们积极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明成果,也有助于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重要的是,这种交流有利于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推动世界各国人民相互理解。”并希望各位外国专家“继续当好中外交流合作的民间大使,用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把一个全面、真实、立体的中国传播到世界,让世界对中国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发挥学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在引进外教和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同时顺应社会各界希望将“我与外教”大赛活动继续引向深入的要求,更好展现我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经批准,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与开发研究会、《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联合主办2014“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简称“我与外教”大赛活动,《方案》见附件)。
“我与外教”大赛系列活动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已成为做好引智系统工作宣传、加强与国内外交流互动的有效举措。
请各地外专局与各有关学校单位加强对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有关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条件成熟的省区市可及时设立省级赛区,并在所辖地市或有关学校单位设立分赛区或赛点,逐级做好优秀作品的筛选和报送工作,确保大赛活动取得理想效果。
在前三届“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22日在外国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弘扬广大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展现我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经批准,特组织开展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全国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学校单位(约8100家)。
(二)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所有在华或曾在华工作的外籍教师。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及简要图片文字说明。
(三)摄影展评作品:可以“外教眼中最美的中国校园/城市/景区”等为题材,图片可为一幅或一组(原则上不超过3幅),清晰度尽可能高(最好2M以上);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
(四)对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在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目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或所在学校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五)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均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
(六)参赛作品共分5个组:小学组(含幼儿园),中学组,大学组(含研究生),社会组(含教师等已参加工作人员等),外教组(摄影作品)。
(一)宣传发动,下发通知——2014年10-11月
1、下发大赛活动通知。直发各地外国专家局及相关教育部门,同时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刊登大赛活动启事消息。
2、通过有关媒体、网站或其它形式,发布大赛活动消息。
3、联络各地,及时将大赛活动通知传达到基层外专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
(二)接收材料,陆续展示——2014年12月-2015年2月
作品截稿至2015年1月31日,可直接发电子邮件至大赛活动指定邮箱,或邮寄至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作品将在大赛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展示,同时拟在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上设立专门网页展示投票,并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中国日报》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
(三)组建评审机构,组织进行评选——2015年3月
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外资深外语教学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和领导等进行评审。
1、3月上旬至中旬进行初评。对所有来稿作品,将成立小学、中学、大学、社会、外教等5个初评小组,分别进行评审,按照最终获奖名额2-3倍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终评。
2、3月下旬进行终评。组建相应的终评专家组,分别进行最终评审,评出各类获奖名单。
3、“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根据各地大赛活动组织情况、有关学校单位参赛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择优评出“优秀组织单位”获选名单。
(四)发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论坛——2015年4月
4月初发布获奖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并在大赛活动官网公示。
4月下旬举行颁奖典礼,同时举行第三届“国际化人才之路”论坛。颁奖和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5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对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员,将推荐免费参加由美国美中教育机构(ESEC)主办的2015年暑期TIP全封闭英语培训班一期(时间:2015年7月或8月初,每期三周,培训费价值7980元,仅限获奖本人参加)。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5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
授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阅《国际人才交流》2015年全年杂志一份;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考察交流活动,参访海外名校或教育培训组织,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加强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大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大赛活动的实施,包括来稿来函的接收、统计以及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络等事宜。
各地外专局及相关教育部门、各有关学校单位可采取灵活方式选定负责或具体联络人员,及时做好大赛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实施,确保取得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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