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拟选派品学兼优在校学生于2020年寒假及春季参加国外高校访学项目。
一、学校名称及名额:请见项目总表
二、赴外交流时间:2020年寒假及春季
三、报名条件: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无尚需重修课程;4、具备相应经济条件;5、家长同意其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的保证书(格式请参看附件)。
四、有关费用:请见项目总表
五、报名截止:10月25日
六、派出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国(境)外学习交流信息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在校学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家长同意函、学业情况一览表),交学院汇总,统一递交外事处;申请学生填写《修读计划》,交至学院教研科审核;
2、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确定派出名单;
3、签订协议。派出学生在出国(境)前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
4、手续办理。派出学生根据规定流程办理出国(境)学习交流相关手续。学生派出前须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须覆盖在外学习交流时间,保险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5、行前教育。外事处负责组织学生在派出前进行行前教育,内容涵盖出入境知识、安全教育、外事礼仪等内容;
6、办理离校手续。派出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和留学协议作为学生回校后办理报到手续的依据;
7、派出。派出学生赴相关国(境)外高校(教育机构)学习交流。
七、学业管理:
交换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在境外大学修得的学分可转换为我校学分。具体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15】117号文件)执行;
八、奖学金情况:
报名参加2020年寒假及春季国外高校访学交流生项目(交换生项目不接受奖学金申请)的学生可申请出国交流奖学金。
九、申请材料:
1、《绍兴文理学院在校学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学业情况一览表》(学院出具并盖章);
3、《家长同意函》;
4、出国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5、学院汇总表。
务请各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审查,选报品学兼优在校学生。所有申请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由学院汇总统一交至铁城科教馆201办公室,外事处将不接受学生的个人报名申请。
联系人: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丁老师
电话:8834-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