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香港树仁大学、韩国国立江原大学签署的交换生协议,学校将选拔优秀本科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赴香港树仁大学、韩国国立江原大学交换学习。具体信息如下:
一、交换生名额:
香港树仁大学:拟派出3名全日制大二(2025级)及以上本科生;
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拟派出5名全日制大二(2025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交换学习时间:
2026年9月至12月
三、费用说明:
免学费;往返机票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及港澳通行证或签证等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对方院校免学费,本校学费仍需缴纳)
顺利完成交流回国境者,可申请5000元/人出国境交流资助。
四、报名条件:
1.香港树仁大学:本次交换项目面向商学院、鲁迅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的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生。以上学院各可推荐1名,提交附件1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香港树仁大学重点考察点,综合考量录取3名。通过英语四六级者、持有雅思6.0成绩者(小分不低于5.5)、TOFEL iBT60分以上者、TOEIC570及以上者、GPA2.5/4及以上者、课程匹配度高者优先考虑。
2.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本次交换项目面向全校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生,学院课程匹配度高者优先,有韩语基础者优先,通过英语四六级者、持有雅思6.0成绩者、GPA高者优先。GPA最低要求为2.7/4.0或3.0/4.5。学生向学院报名后,各学院汇总后提交附件1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综合考量录取5名。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政策,热爱祖国、坚决维护祖国统一,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境外学习的疾病史,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5.无尚需重修课程,不影响毕业。
6.具备相应经济条件。
五、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免学费国(境)外交换项目学院初选汇总表》,并附上所有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本通知条件进行初选,于4月13日前发送附件1及证明材料电子版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确定人选后公示名单。
3.学校推荐。确定派送学生后,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及材料,并向对方学校报送名单。
4.对方院校接收。对方院校根据我校报送的名单,反馈最终接收结果。
5.学生派送。经对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学生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学业管理:
交换学习结束后,可获得对方学校的课程学习证明,如与本学院课程匹配,根据学校相关学分管理规定可进行学分互认,具体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15】117号文件)执行。交换学习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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