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外国文教专家聘用总结工作,保证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聘用效益评估是做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学校审定各单位下一阶段外国文教专家聘用计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本学期结束前,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和随堂听课等方式对外国文教专家进行学期考评。考评情况请按要求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聘请长(短)期专家总结表”。两张表格可从外事处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sc.usx.edu.cn/C_newscontent.asp?id=270&classid=79 ,http://wsc.usx.edu.cn/C_newscontent.asp?id=271&classid=79,
请各学院填好总计表于2013年1月5日前报送外事处。其中,对于工作成绩显著的外国文教专家,请各单位另附材料说明,并提供相关图片,文字内容尽可能通俗易懂,以增强宣传效果。学校将对这些外国文教专家进行遴选,推荐其参加2013年绍兴市“兰花友谊奖”和浙江省“西湖友谊奖”的评选。
(二)上学期未按要求报送学期外国文教专家聘用总结的,请综合本学期考评情况一并进行总结、报送。
(三)各单位外国文教专家效益评估、管理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状况等内容,将作为学校评审下一年度各单位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重要依据。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外国文教专家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再次应聘来华工作须在两年以后。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聘用调整工作。
(五)学校将根据聘用单位的聘用总结和续聘意见,办理各项法定的续聘手续。
(联系人:陈金中 ; 办公室:行政楼南楼207室; 联系电话:8834-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