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校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编制工作,保证外国专家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原则及条件
(一)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讲求实效”。优先确保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同时兼顾外语等学科的专业特点,实行专家名额目标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二)外国文教专家包括长期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时间在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和短期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两大类。
(三)从事语言教学的专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在语言和文学方面有较高造诣,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专家,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基础理论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面有相当经验。
二、编报方式和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本单位的聘请计划(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度长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表〈见附件〉、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度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2012年10月23日前交至我处国际交流科(行政楼南楼207),同时将电子稿发邮箱81785116@qq.com。
(二)我处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的聘请计划进行评审。学校2013年度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经综合审定后另行通知下达。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度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表
(联系人:陈金中 电话:8834-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