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届“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圆满成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弘扬广大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展现我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同时为活跃广大外教在华精神文化生活,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特组织开展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赛范围:
(一)“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以下简称征文大赛):
1、全国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截至2011年底共6600多家);其他与外教有过交流的单位(如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
2、所有中国公民,所有在华外籍教师、曾在华工作过的外籍教师。
(二)“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以下简称摄影展评):
所有在华外籍教师、曾在华工作过的外籍教师。
二、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需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欢迎配有图片、电子版邮寄。
摄影展评作品:提供图片可以是一幅,也可以是一组(原则上不超过3张),图片内容不限,每张图片大小至少1MB,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并需注明作者全名、国籍、在华工作单位,以及本人和单位中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评选。
(三)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分为4个组:小学生组(含幼儿园),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社会人员组(含社会教育培训机构)。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拟于2012年5月启动,至2013年1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下发通知——2012年5月
1、下发活动通知。直发各省区市外国专家局,同时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刊登活动启事。
2、通过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活动消息。
(二)接收作品,陆续展示——2012年6月至11月
作品截稿至2012年11月30日,可直接邮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或电邮至指定邮箱。作品将在活动官网展示;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
(三)作品初评,终评——2012年12月
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司和信息中心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外资深外语教学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对征文大赛来稿,将成立小学、中学、大学、社会等4个初评小组,分别进行评审,按照最终获奖名额3倍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终评。
对摄影展评活动作品,组织行业内专家成立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最终获奖名额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终评。
2、终评——组建相应的终评专家组,分别进行最终评审,评出各类获奖名单。
(四)发布获奖结果,举行颁奖活动——2013年1月
发布获奖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举行颁奖活动。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二)摄影展评个人奖: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若干。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
(三)优秀组织单位奖(100家):
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阅《国际人才交流》2013年全年杂志一份(共12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交流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60842室 “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873。
参赛作者须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组织单位等);参赛作品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外教”。
投稿邮箱:wetalent@waijiao.org.cn
联系电话:010-52480301,5248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