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部(处):
根据与韩国祥明大学、高神大学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品学兼优在校学生于2009年2月赴韩国学习.
一、 名额:18名(包括美术学院自主选拔10人)
二、 拟派赴学校:韩国祥明大学、高神大学
三、 有关费用:对方学校免除学费;但须照常缴纳我校学费、代管费;国际旅费、国际保险费、生活费;祥明大学住宿费自理,高神大学免费提供住宿,但交换学生需要交纳对方学生来我校期间住宿费用。需要交纳签证材料办理及联络费用等国际交流基金每人2000元。
四、 选拔报名条件:1.品学兼优;2.具备相应经济条件;3.具备一定韩语水平;4.家长同意其参加出国交流项目的同意函(格式参看附件);5.原则上,优先选派大学二年级、三年级在校生,大一、大四学生不在考虑之列。
五、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0日
六、 选拔程序:1、了解情况:根据通知,自行了解报名就读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网址:http://www.smu.ac.kr/english/,http://www.kosin.ac.kr;2、学分转换:交换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在境外大学修得的学分可相应地转换为我校学分。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做休学处理。具体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在校学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执行。3、学习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综合考虑个人学习计划;4、填写申请表(须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并由所在学院汇总并将表格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部门);5、资格审查;6、参加选拔考试;7、综合考察;8、公示;9、确定名单.
七、其他:美术学院对口交换学生选拔由学院自主完成。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务请各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审查,选报品学兼优在校学生。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袁老师电话:8834-1888传真:8806-4934
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