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重大节庆日和丧葬事件,各当事国都以各自的方式举办各种庆典仪式、纪念活动或治丧活动。遇此情况,各有关的其他国家和民间人士根据两国关系、当地的习惯做法以及当事人的身份等,以各种方式表示祝贺和吊唁。以下着重介绍国际上的一般做法和我国的一些惯例。 一、节庆活动
节庆活动大体可分官方节日和民间节日两大类。官方节日一般指国庆日、建军节、建交日、友好条约签订日等;民间节日指民间传统节日(包括国际性的)和宗教节日等。
国庆日世界各国对本国的国庆日都很重视,一般都要举行活动表示庆祝。一年一度的国庆招待会是各国庆祝国庆比较通常的做法。出面主持招待会的,有的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也有的是外交部长。招待会的形式也各有差异,近年来采用酒会的形式日趋增多。招待会一般均邀请各国驻当地的外交使节出席。遇有逢五逢十的大庆,招待会的规模就更大些,形式也更隆重些。但在某些国家,在国庆日也有不举行招待会的。
军事检阅和群众游行是某些国家国庆庆典的主要仪式。除本国领导人和军政官员出席观礼外,还邀请正在当地进行国事访问的外国领导人和各国驻该国外交使节出席,并对他们给予较高的礼遇。有的国家在节日之夜还放节日焰火、举行文艺晚会等活动。
某些君主制国家,以君主的生日或登基日为国庆日。这些国家除上述常见的国庆活动外,还在王宫客人签名簿,由各国使节前往签名道贺。
我国自1980年以来,只举行国庆招待会和联欢会。招待会由国务院总理主持,采用酒会形式,邀请各国驻华使节、华侨、港奥台同胞少数代表出席。国庆联欢晚会一般不邀请外国人参加。
为庆祝国庆日,各当事国驻外使馆在驻在国首都一般都举行国庆招待会。这类招待会规模大小不一,多以酒会形式,邀请驻在国政府领导人和有关方面人士以及各建交国使节夫妇和主要外交官员参加。如在中午举行招待会,则往往不邀请配偶。招待会上一般很少发表讲话。有些国家的使节只举行小型双边宴会,邀请驻在国少数官员,不请外交团人士。一些国家的驻外使馆也有不举行招待会的。各国对出席外交使节举行的国庆招待会的规格,按习惯做法和国家关系来定。除关系密切的友好国家外,有的国家还明文规定领导人不出席大使馆的国庆招待会。
对别国的国庆日,国际上通常是发电、函祝贺,一般以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名义致对方相应领导人,少数国家在对等的基础上,以政府或国会的名义发贺电。在外交界和民间人士中经常用名片、函件等方式祝贺。在关系更为密切的国家间,常互相邀请政府代表团或特使参加国庆庆典活动。
各国对发来的贺电、函或名片以相应方式复谢。
建军节各国军方对于建军节也颇为重视。多数国家由国防部长或总参谋长等最高军事首长出面主持建军节招待会,邀请各国武官参加,有的也邀请使节出席。
各国驻外武官是否举行建军节招待会,视各自情况而定。这样的招待会主要邀请驻在国的军方人士和各国派驻该国的武官出席,有时也邀请驻在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外交使节等。
建交日、友好条约签订日这类庆祝活动都是根据国家关系的需要在双边范围内进行。届时两国领导人或外长相互致电祝贺。两国驻对方的大使馆也可以举行招待会,邀请对方政府官员出席。少数国家对友好条约签订日举行规模较大的集会,以示庆祝。
对于各国官方节日,民间友好人士间、有关业务部门之间,通常相互祝贺,对关系较好的国家还可登门拜访祝贺。
元旦各国庆祝的方式各异,内容不一,但大都含有除旧布新、祝福、祈求来年丰收之意。元旦期间各友好国家领导人之间或友好人士之间常常互发贺年片(或名片),这在国际上已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习惯做法。在某些国家则有外交团向驻在国元首或政府首脑登门团拜的惯例。团拜时,外交团团长代表全体使节致祝愿词,驻在国领导人致答词,并备酒水款待。
三八国际妇女节有些国家由妇女组织发起组织各种报告会、座谈会、茶会等庆祝活动,邀请女宾参加。在我国内由全国妇联举行茶会,邀请驻华使节的夫人、女外交官和外国女专家、女记者参加。有时茶会上还安排一些余兴节目。
五一国际劳动节鉴于各国制度不一、庆祝的方式差异较大。某些国家举行盛大群众游行和军事检阅,邀请外宾参加,而许多国家官方则不举行任何庆祝活动。我国八十年代举行群众游阅活动,党政领导人和群众一起联欢,也邀请各国驻华使节、外交官和其他外国朋友参加。
民间节日、宗教节日世界各国几乎都有各自传统的民间节日和宗教节日,这种节日名目繁多。民间节日诸如印度的“灯节”,尼泊尔、伊朗的新年,瑞典的“仲夏节”,欧美国家的“狂欢节”,东南亚国家的“泼水节”,我国的“春节”等。宗教节日有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圣诞节”、“复活节”,伊斯兰教的“圣纪”、“开斋节”、“古尔邦节”,佛教的“佛诞节”和“成道节”等。
对于民间节日,各友好国家之间也互相祝贺。如在一国访问时,适逢该国的民间节日,外国客人常向主人表示祝贺,而当事国也常常邀请外国客人参加一些娱乐活动。
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宗教节日,如“圣诞节”、“古尔邦节”、“开斋节”和“佛诞节”等,各有关国家均进行广泛的庆祝,特别是以某宗教为国教的国家,庆祝的规模更为盛大。有关各国领导人之间和宗教界人士之间则有相互发送贺电、贺片祝贺的习惯。但其他国家一般不组织官方的庆祝活动,亦很少致贺。如在某国访问、游览,恰逢该国的宗教节日,则相机向有关人士表示节日的祝贺。
二、独立庆典
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新兴国家在摆脱殖民统治,宣布独立时,一般都要举行隆重的庆典活动。庆典一般以升旗仪式开始。第一面国旗徐徐升起,象征着新独立国家的诞生、民族的崛起。这时礼炮齐鸣,军人行军礼,其他人士行注目礼。随即第一任国家元首宣誓就职,发表施政演说,阐明其对内、对外方针政策。演说结束后,一般都要举行军事检阅和群众游行。当事国对各国出席典礼的代表团和特使都安排在比较显要的位置上,并由国家领导人出面设宴招待。首都及全国各地还举行规模盛大的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民族歌舞。
对新独立的国家,各国政府或领导人一般都要致电祝贺。电文中表达对该国良好的祝愿,宣布承认其独立,并表示欢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等愿望。应新独立国家的邀请,有的国家还委派政府官员或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亲自率团前往参加独立庆典活动,也有的国家委派驻第三国的使节以政府正式代表或特使名义参加庆典。
三、就职仪式
许多国家元首就职时举行隆重的仪式,国王登基则举行加冕典礼。就职时通常要举行宣誓仪式,并发表施政演说。有的国家元首或国王就职还举行盛大的招待会、阅兵式、文艺体育表演等活动。就职仪式一般邀请各国外交使节参加,有的还邀请外国政府派遣代表或特使参加。新元首或新国王往往还礼节性的接见各国外交使节。有的国家政府首脑(内阁首相)就职也举行一定的仪式。
各建交国对外国领导人的当选均应以相应的领导人名义致电祝贺,各国驻当地的使节按惯例亦应向新任领导人发函祝贺。
新任外交部长的任命事项颁布后,建交国外交部长也有发电(函)致贺的。
四、寿辰祝贺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已取消了对领导人祝寿的做法。不少国家还保留着祝寿的习惯,在对外交往中,应尊重各国的习惯做法。
祝寿的方式除发贺电(函)以外,对关系密切的人士,还可赠送花篮或礼品(如蛋糕等),对一般人士的生日则送名片或口头表示祝贺。若应邀参加生日庆贺活动,则都赠以小纪念品或花束。各国驻外使节一般都应邀出席驻在国领导人的祝寿活动(如宴请、授勋等),并转达本国领导人的祝愿。
五、凭吊
国家元首逝世元首逝世的治丧活动,由于各国制度和习惯不同,做法有所区别,但大致都有如下程序:
发布讣告,宣布志哀期,全国停止各种娱乐活动,下半旗志哀。治丧国除发布讣告外,还由外交部发出照会通知当地各国使馆。讣告照会的信纸和信封一般都镶有黑边(但也有不带黑边的);与此同时还由治丧国驻外使馆通知驻在国外交部和当地各建交国使馆(也有由治丧国政府直接通知各建交国政府的)
治丧活动主要有,向遗体告别或瞻仰遗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吊唁,最后举行追悼大会或葬礼。吊唁活动一般在灵堂内进行。在我国,灵堂的布置力求庄严、肃穆。在大厅入口处上方悬挂黑底白字的横幅,门边放置吊唁簿,并为吊唁者准备白花。大厅内正面墙上悬挂死者的遗像,镶以黑边或挽黑纱。上方挂黑底白字横幅。大厅四周悬以黑黄两色相间的挽幛。骨灰盒或水晶棺置于遗像下,周围拥以鲜花和常青树木。遗像两侧放置各界人士送的花圈,而亲属献的花圈则放在骨灰盒或水晶棺前。
追悼仪式后,由国家领导人或治丧委员会负责人和死者亲属护送骨灰盒(或遗体)至安放处(或安葬地)。
政府首脑的治丧仪式大致与元首相同,但规格略低于元首。
治丧期间,当事国的驻外使馆也设灵堂接受驻在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界人士的吊唁。
对于外国领导人的逝世,各国视两国关系以及死者在世界上所享有的声望确定其志哀的方式。最常见的悼念方式是由国家领导人向治丧国国家领导人发唁电、唁函或发表声明志哀。唁电(函)也可发给死者的家属。
国家领导人前往治丧国使馆吊唁亦是通常采用的吊唁方式之一。吊唁包括签名(也有题词的)、献花圈、默哀等。前往吊唁人员身份的高低视两国关系而定。治丧国使节应亲自出来守灵,接受吊唁。有的国家也有群众到治丧国使馆吊唁。
遇有在世界事务中有重要影响的外国领导人逝世,不少友好国家还以政府命令规定本国的志哀期,举行隆重的追悼活动。葬礼的当天,如正值议会开会,则以默哀或临时休会等方式表示哀悼。
派代表团或特使前往治丧国参加葬礼,也是常见的方式之一。这样的代表团和特使一般不进行其他参观访问活动。我国领导人逝世时,均婉谢其他国家派代表团或特使前来吊丧。
各国驻治丧国的使节、驻第三国的使节在接到治丧国外交部或使馆的照会后,亦应按规定时间前往悼念。至于是否献花圈或以谁的名义献花圈视两国关系和当地的习惯做法而定。
有的国家在其领袖人物逝世举行葬礼时,火车、轮船、军舰、工厂等鸣笛志哀。届时如外国轮船适值靠该国码头,亦应按通例挂半旗和鸣笛。
联合国对会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旗下半旗一天,并且不升所有会员国国旗。安理会和其他各委员会开会时,由执行主席宣布默哀表示哀悼。
一般人士逝世一般人士在国外任职期间因故去世,其丧事一般是由死者的家属或其本国有关机构举办,但也有由所在国出面举办的。治丧安排常见的有设置灵堂、举行追悼会或葬礼等。所在国有关方面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表示哀悼,如向死者家属发唁函、送花圈,派有关人员参加葬礼等。信奉宗教的,还有各种宗教仪式。
我国人员在国外遇有外国友好人士去世,可以以口头或书面表示哀悼,向死者家属致以慰问,有时也送花圈。如若参加追悼仪式或丧礼,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但在参加有宗教仪式的丧礼时,不信宗教者可不做下跪等宗教性动作。
在我国,对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友好人士、老专家等逝世,有的由中国有关方面为其举办丧事。对知名的国际友人在华逝世,还组成治丧委员会,报上发表讣告,设置灵堂,接受死者生前友好、外国朋友以及中国各界人士的吊唁。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人送花圈、参加追悼会。根据死者遗愿,其骨灰(或遗体)或运送本国,或安放(或安葬)在中国。
花圈制作花圈一般为鲜花以及松柏树枝等制成,有的花圈用绢花、料器花制成。花圈以白色或红色缎带(有的国家用红色缎带镶黑边)为挽联,用黑墨水或金粉书写,悬在花圈的左右两侧
六、慰问
伤病慰问一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患病或因故负伤,其他友好国家领导人往往发电慰问,或指令其驻当事国的使节亲往医院慰问。如因种种原因,使节不能亲晤伤、病者,也有发函或送花篮(附名片)表示慰问的。如周恩来总理重病住院期间,曾有许多国家领导人发来慰问电,许多驻华使节也发函、送花篮表示慰问。征得当事国同意后,一些友好国家还专门派医生前往为患者治病。
对一般伤、病者的慰问,可适当赠送鲜花、水果等。为照顾伤、病者的休息,谈话和逗留时间应较短,并注意避免谈论可能刺激对方或对方忌讳的话题。
灾情慰问遇一国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其他建交国领导人大多发电慰问,有时驻当事国使节致函外交部长,代表本国政府和人民表示慰问。各国政府(或红十字会)还视灾情和两国关系向受灾国赠款、赠送药品或其他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