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外事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应选派称职翻译人员。
2、翻译在工作中要忠实原意、原文、不得任意增减或更改,话谈内容没有听懂时,一定要问清楚后再译。如发现我方人员讲话内容有明显错误或不妥可提醒主谈人更正或补充。如情况不许可,可不按愿意翻译,但事后应立即报告。
3、口译声音要适度,以在座人员都能听清为宜,不要过高或过低。在人数较多的社交场所进行一般性交谈时,要适当压低声音,不要干扰他人交谈。
4、在外事活动中,翻译人员要跟随接待单位主要接待人员一起活动,及时翻译,不能独自活动,更不要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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