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按其工作领域主要分为经济技术类和文教类:
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指在应聘(邀)在我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管理及其他专业服务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文教类外国专家指应聘(邀)在我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领域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包括了从事专业合作研究的外国专家和从事语言教学的外籍教师。
外国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受学历限制,也可享受外国专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