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外专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通知,2013“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我最喜爱的外教”评选活动开始启动。本次活动旨在宣传外教做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与学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为深化外籍人才与我国的深厚友谊,优化外籍人才的来华环境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该活动已成功举办两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了展示外教和学校良好形象的良好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所有在校或曾在校工作的外籍教师。
1、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2、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作品结尾处需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目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或所在学校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
3、参赛作品共分5个组:小学生组(含幼儿园),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社会人员组(含教师及工作人员等),外教组。
1、各单位推荐的“我最喜爱的外教”,需具备以下条件:
(1)对华友好,富有爱心,在华或曾在华工作累计时间1年以上,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外籍教师;
(2)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方式灵活,受到中国师生欢迎喜爱;
(1)推荐单位需填写《“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表》(见附件)。欢迎提供能体现外教授课水平的精彩影像资料;
(2)推荐材料要翔实可靠。推荐的外教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我校将从所有投稿中择优向国家外专局推荐10名人选。
(三) 奖项设置
征文大赛设个人奖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4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请将征文和《“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请加注参赛组别)报送至校外事处。
联系人:陈金中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47377
欢迎我校师生踊跃报名参赛。
附件:“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表.doc
外事处
2013.9.24